根除消费领域的沉疴痼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实施提供了一个契机,下一步更应尽快解决争议问题,消除灰色地带。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配之以更全面有效的监管手段,才能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筑起更厚实的铜墙铁壁
又是一年“3·15”,不但新《消法》迎来一周岁生日,《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以下简称《处罚办法》)也于同日实施。相比过去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处罚办法》适用范围更大,处罚力度更强。
消费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巨大潜力和动力,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网络消费为我国创造了巨大消费增量,为经济的转型升级提供了强大动力。然而,消费领域尤其是网购中存在的假冒伪劣问题仍然广泛存在,消费者上当受骗,权益却得不到保障的“吐槽”也不绝于耳。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势必会影响到消费增长的速度和质量。
事实上,相比发展迅速的电商市场,传统监管方式和手段已经难以满足实际需要。一方面,由于原本相关的法律法规已经滞后于电商发展的实际,导致对于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无章可循或是规章操作性较低。另一方面,由于涉及电子商务管理的部门太多,信息共享机制和部际协调机制尚未建立,电商监管难以形成合力。
在我国征信体系尚不健全的现实情况下,低廉的违法成本使一些无良商家有恃无恐。尽管一些网购平台自建了诚信等级评价体系,但无良商家为了提升销售排名、吸引更多买家,不惜以假乱真、以次充好进行“刷单”或“刷好评”。这不但严重误导消费者,对诚信商家造成了不正当竞争,更影响了消费环境,容易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虽然一些网购平台有时会自查自纠,但由于不良商家的普遍存在而又手段隐蔽,这些自查措施往往只是治标不治本,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仍然嚣张潜行。
根除消费领域的沉疴痼疾,《处罚办法》的实施提供了一个契机。在15日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记者会上,李克强总理就提到:“不管是网上还是网下的实体店,都要讲究诚信,保证质量,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处罚办法》的及时推出,加强了原有法律法规的实际操作性。
下一步监管部门更应尽快解决争议问题,消除灰色地带。同时,在行政监管上,面对“九龙治水”的难题,也应该尽快优化顶层设计,形成监管合力。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配之以更全面有效的监管手段,才能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筑起更厚实的铜墙铁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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