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下发通知要求
严格遵守纪律廉洁过好中秋节国庆节
2016年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回潮反弹,9月9日,市纪委下发通知,就廉洁过好中秋节、国庆节重申纪律要求。
1.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月饼等节礼;
2.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
3.严禁借节日之机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4.严禁用公款相互送礼、走访;
5.严禁借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
6.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7.严禁举办各类没有实质性内容的节日庆典及联欢活动;
8.严禁违反规定以各种方式收送“红包”、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土特产品;
9.严禁接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安排;
10.严禁接受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各种奖励和赞助;
11.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的问题。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市委的要求,把抓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旗帜鲜明、敢抓敢管,自觉承担起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纪律意识,摈弃观望之念、侥幸之心,自觉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不收手、不知止,隐形变异、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不间断释放纠正“四风”的强烈信号。
市纪委举报信箱:黑河市通江路2号黑河市纪委信访室,邮编164300 举报电话:0456—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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