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国管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将进行简化,今后缴存国管公积金的职工提取公积金将更方便、更容易。此次提取流程简化,涉及多种情况。下文为你梳理不同情况下,提取国管公积金的办理流程。
1.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准确完整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申报信息并作出承诺。根据职工申报的网签合同编号、网签密码和贷款情况等信息,凡是可通过相关部门获取信息进行联网审核的,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职工可从资金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模块下载或从单位经办人处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提前填好相关信息,办理提取业务时在银行经办人员见证下签名,采用单位集中代办方式的,可由单位见证签名。
2.退休职工提取公积金
如果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单位已经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那么不需要提交任何材料就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3.职工购买北京地区住房的公积金提取
缴存国管公积金职工如在北京购买二手房,通过身份验证就可办理业务。
4.非首次提取的简化情况
职工本人可实现“零材料”办理非首次提取。
职工办理首次提取手续后,如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或应其他住房公积金中心的要求仍需《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可持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经办银行网点打印。
但是,资金中心加大对提供虚假材料信息等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惩戒力度!如有虚假,资金中心可采取如下措施:
①终止职工提取行为,并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退还所提金额;
②将违规行为通报主管部门及所在单位并在中心门户网站公示;
③将违规信息记入个人不良信息库和有关征信系统;
④自违规发现之日起三年内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⑤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据《中国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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