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你都知道哪些内容?
土地、房屋、林地、水域等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原房屋等不动产权证书依然有效,还有……
记者近日在黑河市国土资源局获悉:自2016年8月25日开始,市级(含爱辉区)房屋登记、土地登记、林权登记、草原登记停止办理,统一开展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据介绍,我市(含爱辉区)将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统一交由市国土资源局承担。不动产登记具体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设立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实施。
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范围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仍由原发证机关办理,过渡期后纳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后,原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如《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继续有效。原权证齐全的,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在今后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变更等登记时予以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2016年8月25日前原登记部门已经受理的登记业务,仍到原登记部门领取相关证书。
办理房屋、林地、草原等交易、抵押的首先到房产、林业、草原部门依法办理转让、抵押手续后再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登记。
对大家最为关心的不动产登记类型有哪些及不动产登记实施后如何申请办理抵押登记的问题,记者咨询了市国土资源局相关人员。
据介绍,不动产登记类型包括: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其他登记等。以房地产登记内容为例,如:单位的名称、个人的姓名发生变化,可以申请名称变更登记;土地用途经过批准发生改变,可以申请用途变更登记;房屋及其土地的买卖、交换、赠与,权利人发生变化,可以申请转移登记;利用房地产物权作为担保向银行办理抵押贷款,可以申请抵押登记;发现自己的权利登记有误,或者有依据证明他人的权利登记有误且对自己的权利产生利害关系,可以申请更正登记;有依据证明他人的权利登记有误且对自己的权利产生利害关系,而他人不配合申请更正登记的,可以申请异议登记;房地产灭失或房地产权利人放弃使用权和所有权,可以申请注销登记;购买房地产,但暂时还不能进行房地产转移登记,为防止自身权利受到损害,可以申请预告登记。
黑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现市政府政务服务大厅二楼
业务咨询电话: 6776050、 8220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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