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黑河3月27日讯 前不久,我市发生多起楼上坠冰伤人、毁物事件。多位市民读者打电话询问本刊:“楼上坠冰,砸伤行人及物品,责任谁来负?”
记者咨询了黑龙江唐学文律师事务所华海微律师。
律师说法:首先,此种情况应由楼房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即及时清除冰凌),如不能证明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的,应由冰凌坠落处的单元楼房全部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其次,受损财产可能属于违章建筑,因为违章建筑的违法性,行为人所侵害的并不都是法律所保护的合法权益。所以,赔偿的数额具有有限性,不是全额赔偿,而应当是部分赔偿。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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