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黑河2月6日讯 转眼间,春节临近,市民都大包小裹地往家中购买年货,时下天气寒冷,室外就是一个“天然大冰箱”,少数市民把食品装进塑料袋用绳子吊在窗外,也有的放在室外窗台上,这种行为虽然方便了自己,但是物品一旦掉落很容易砸到楼下的路人,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
2月2日,记者在海兰街、西兴路、兴林街、兴华街的一些居民小区进行了走访调查。在海兰街西段某居民楼看到,不少住户把一些小的杂物放在窗台上,有的在外面钉了个铁筐,有的图省事就摆了个宽板子。像这样的情况不少小区居民楼都存在。
对于这种“天然大冰箱”,有居民说,用冰箱冷藏东西时间一长会有特殊的味儿,而冬季放在窗外则不会。有的说家里的冰箱和阳台内都装不下了,只好挂在窗户外面“保鲜”。
采访中,多数市民对楼房住户窗外挂东西的行为感到担忧,他们表示,很多居民不光是图省事把食品挂在外面,有的居民甚至把箱子等杂物也放在窗外,这样做的确很危险。
根据我省相关管理条例规定,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阳台和门窗外,不得吊挂、摆放影响观瞻的物品。拒不改正的,可被处以一定罚款。
如果被这类的窗外挂物砸伤了,应该怎样维权呢?据了解,高空抛物致人损害属于特殊侵权案件,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能够确认侵权人是谁,则直接向侵权人索赔;二是无法确定侵权人是谁,则可对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提起诉讼。当然,在被起诉人群中,当事人也可举证自己对受害人的损害不存在过错。
最后,提醒住楼房的居民,照管好自家阳台上的悬挂物,避免物品坠落伤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