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春节作为中华民族的重要传统节日,是中国人的一部史书、一卷档案,承载着国人对团圆和睦的美好追求。现代的“春节”在中国古代则称为“元旦”,我国关于春节名称和日期的确定,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演变过程。
“元旦”:现代春节的雏形
元旦,意指岁首一天,古人称为“三元”,即“岁之元、时之元、月之元”一说。一元初始,万象更新。南朝梁宗懔《荆楚岁时序》开篇语,“正月一日,是三元之日也,谓之端月。”通俗理解,元旦就是新年第一月的第一天,一月因此又称为“元月”或“端月”“履端”。
据说中国古代的“元旦”起源于三皇五帝之一的颛顼,《晋书》中记载:“颛帝以孟夏正月为元,其实正朔元旦之春。”颛顼规定了一年从元旦这天开始,提出了元旦概念,但是没有确定“元旦”这一名词。
1960年,大汶口时期(约6100年—4600年前的新石器时代晚期)陵阳河遗址出土灰陶上便发现了“旦”字。“元旦”距今已有几千年的历史,历史上也有多种叫法。先秦时称作“上日”“元日”等;两汉时期称作“三朝”“岁旦”“正旦”“正日”等;魏晋南北朝时称为“元辰”“元日”“元首”等;唐宋元明时则称为“元旦”“岁日”“新正”“新元”等;而清代,一直叫“元旦”或“元日”。三国时曹植《元会》诗:“初步元祚,吉日惟良,乃为嘉会,宴此高堂”,表明古代朝廷就有了隆重的贺岁之礼。晋代诗人辛兰《元正》:“元正启令节,嘉庆肇自兹。咸奏万年觞,小大同悦熙”,记述的便是当时元旦的热闹情景。明代诗人陈献章在《元旦试笔》:“邻墙旋打娱宾酒,稚子齐歌乐岁诗”,描绘的是人们欢度传统新年的景象。
“元旦”固定组合,在南北朝时已出现。南朝文史学家萧子云在《介雅》中创造性地使用了“元旦”一词:“四气新元旦,万寿初今朝。趋拜齐衮玉,钟石变箫韶。日升等皇运,洪基邈且遥”,写出了元旦朝贺,众臣趋拜,钟石奏鸣的庄严肃穆的景象。宋元以后,“元旦”已不再是生词,当时的志书、笔记中渐多。如宋代陆游父子参订的《嘉泰会稽志》中记有:“元旦男女夙兴,家主设酒果以奠。”宋代吴自牧《梦粱录》(卷一)称:“正月朔日,谓之元旦,俗呼为新年。一岁节序,此为之首。”
“春节”:因立春而产生的节日
“春节”古代全名为“立春节”,就是二十四节气中的“立春”而产生的节日。立春乃“二十四节气”之首,“立”乃开始之意,意思是从立春这天起,时序就进入春季了。南宋张栻《立春偶成》:“律回岁晚冰霜少,春到人间草木知。便觉眼前生意满,东风吹水绿参差”,描绘了春到人间的动人情景。中国作为传统的农业国家,古人相当重视立春,在这一天会举行多种活动,逐渐形成了“春节”。《后汉书·杨震传》曰:“春节未雨,百僚焦心,而缮修不止,诚致旱之征也。”
古代春节的主题是“鞭打春牛”、祭祀春神“句芒神”,以示春耕开始,有劝农之意。春节打春牛风俗汉代已有,东汉王充《论衡》中已提到“立土牛”风俗,唐宋流行开来,一直到明清仍然盛行。古人过“春节”,往往比过“元旦”的声势还大。在立春节那天,从皇家到民间都要举行多种活动,皇帝会亲率三公九卿、诸侯大夫去郊祀“迎春”,以祈求丰收。唐代诗人沈佺期《奉和立春游苑迎春》中所谓“东郊暂转迎春仗,上苑初飞行庆杯”,指的就是立春节的迎春风俗。
“元旦”日期的逐渐确定
中国最早的历法“夏历”把一年分为十二个月,一月作为正月,正月初一被称为“元旦”,即“第一天”的意思,是新年的开始。虽然“元旦”表示一年之首日的意思从未改变,但由于历法原因,正月初一的计算方法,在汉武帝之前并不统一,历代的元旦月、日也不一致。夏朝使用夏历,夏历以孟喜月(元月)为正月;商朝使用殷历以腊月(十二月)为正月;周朝使用周历以冬月(十一月)为正月;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以阳春月(十月)为正月,元旦提前至十月初一,直至西汉。
公元前104年,司马迁和太中大夫公孙卿、壶遂等上书汉武帝,提出废旧历改新历的建议。邓平、落下闳等人编修《汉历》,后世称之为《太初历》。《太初历》是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历法,规定一年等于365.2502日,其重大改变是重定夏历孟喜月(元月)为正月,把孟喜月的第一天(夏历的正月初一)称为元旦,并采用有利于农时的“二十四节气”,设“闰月”。《太初历》将“元旦”固定在每年的正月初一后,除了王莽时期、曹魏时期、武则天时期历法做过短暂改变外,一直沿用到清朝末年。“元旦”逐渐升华为民族节日,燃爆竹、换桃符、守岁等民俗也由此兴起。唐代李世民在《守岁》中写道“共欢新故岁,迎送一宵中”,描写的便是君臣欢宴饮酒,喜度良宵,迎新年,辞旧岁,通宵歌舞的守岁热闹场景。
现代意义的“元旦”始于民国
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的统治,结束了长达2000余年的封建时代,也结束了惟用天干地支纪年的历史。1912年1月2日,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后发布《临时大总统改历改元通电》,宣布“中华民国改用阳历”,规定阳历(公历)1月1日为“新年”(但此时没有称之为“元旦”)。参议院接着补充规定新旧二历并存,新历下附星期,旧历下附节气,吉凶神宿一律删除。当时中国出现了两种历法体系:一种是官方推行的“阳历”,作为公共行政、国际交往等的时间标准;一种是传统社会沿用的“农历”,服务于农时与日常生活。
1912年3月,袁世凯继任临时大总统,中国历史进入北洋政府时期。北洋政府延续了辛亥革命以来的变俗行动,发布公告“现在共和政体业经成立,自应改用阳历,以示大同。”当时的政府大力推行公历,甚至还强令不准过旧历年,严禁民间过春节贴春联等民俗活动,然而在民间,仍按传统过旧历年。1914年1月21日,时任内务部总长朱启钤向袁世凯提交了《定四季节假呈》:“拟请定,阴历元旦为春节,端午为夏节,中秋为秋节,冬至为冬节。”袁世凯批准了“阴历元旦为春节”的呈文,所以传统农历新年易名为“春节”,传统的“元旦”名称被命名为公历的1月1日。将农历正月初一定名为“春节”,距今历史才100多年。
从孙中山改“元旦”到袁世凯易“春节”,流行了2000多年的“年节”形成了两个:阳历年和农历年。当时,公职人员过元旦阳历年,老百姓过春节农历年,出现了“你过你的年,我过我的年”的现象。
“元旦”“春节”问题迎刃而解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纪年采用公元纪年法》,将公历元月一日正式定为“元旦”。同年12月23日,政务院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全国年节及纪念日度假办法》,将“春节”列为法定假日之一。从此,公历1月1日被称为“元旦”,农历正月初一被称为“春节”。“元旦”与“春节”分别被俗称为阳历新年和农历新年。“元旦”成为人们欢度的节日,传统年节也受到了应有的重视。自此,“春节”之名被正式列入中国的节日法典。
回首记忆中的春节,赶大集、办年货、贴春联、贴年画、挂灯笼、包饺子、守岁、换新衣、放鞭炮、祭祖、行孝……岁月更迭、时代变迁,元旦、春节虽不是最初的含义,但不变的是已融入中国人血液中的家国情怀与文化认同。春节牵动着中华儿女心中最柔软的情愫,凝结着亲情和乡情,成为中华儿女的精神慰藉和情感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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