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服务能力 依法保障侨益
市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成立
11月30日,市侨联召开法律顾问委员会成立会议,审议通过《法律顾问委员会章程》,产生第一届委员会会长、副会长、委员,并颁发聘任证书。
市政协副主席赵殿举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司法局、法律工作者及侨界代表参加会议。
成立法律顾问委员会是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将维护侨益工作纳入侨联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的重要举措。法律顾问委员会将积极为侨联组织履行职能,通过为侨服务、维护侨益不断凝聚侨心,引导归侨、侨眷拥护党的领导,积极为地方事业发展献智出力;强化责任意识,发挥参谋智囊作用,坚持以侨为本、为侨服务的宗旨,大力开展法律咨询、侨法宣传、案例研讨、维权调研等活动,切实做到科学、依法、主动维权;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维护侨益水平,进一步细化工作,明确方式方法,不断增强维护侨益工作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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