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机选取检查对象 随机抽调执法人员
我市确定22个环境监管抽查单位
按照环保部《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和《黑河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要求,黑河市环保局高度重视污染源随机抽查工作的开展,自5月份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以来,已确定重点排污单位9家,一般排污单位13家,共22个随机抽查对象,每季度随机抽查5%重点排污单位,每年抽查一般企业数量应不低于在岗环境监察人员数量的5倍,每次抽取2至3名监察人员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截至目前,重点排污单位随机抽查4家次,一般排污单位随机抽查7家次;抽查重点企业5家,检查一般企业12家次。
为充分体现执法工作的公平、公正,减少工作中的印象执法、关系执法,提高监察人员业务素质,我市加强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黑河市环保局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部署,分管领导抓督促,执法监察支队抓落实的组织领导。印发了《黑河市环保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和《黑河市环保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优化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充分认识“双随机”抽查对于解决“任性”检查、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的意义和作用。确定环保系统的行政执法工作要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两随机”抽查工作做到全面公开、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建立被检企业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监督检查工作的需要和职能要求,确定检查领域和范围,明确抽取方式,选取检查对象,建立检查对象随机抽取制度。所有被监管企业纳入名录库,将执法监察局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全部纳入不定向抽取人员名录库,目前共纳入6名,根据检查任务的需要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同时,建立定向抽查后备检查人员数据库,环保局所有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全部纳入后备检查人员名录库,为后续开展的专项、定向抽查任务做好准备。
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和方式,依据环保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检查职责和“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从被监管企业名录库中抽取检查对象,重点对排污企业有无环评手续、排污是否合格等违法行为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开展现场抽查工作时,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按照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