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公安厅党委安排,黑龙江省公安厅优化发展环境巡察组将在我市开展为期约30个工作日的巡察工作。主要任务是发现、收集、整理公安机关损害优化发展环境的问题线索。通过召开巡察视频动员会、走访谈话、受理信访、调阅资料、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工作。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问题专线: 15904560711 (早8: 00至晚20: 00) ; 电子邮箱: sgatyhb@163.com;邮政信箱地址:黑龙江省公安厅第五巡察组;欢迎大家与我们联系。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主要受理对公安机关损害优化发展环境相关问题的举报和反映。
特此公告
201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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