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建立劳动监察、劳动仲裁行裁衔接工作协调机制——
劳动维权新模式让群众少跑腿
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将整顿机关工作作风同履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职责相结合,盯住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建立了我市劳动监察、劳动仲裁行裁衔接工作协调机制,从首问受理制、相互移送制、联合办案制、相互支持协作制和开辟绿色通道五个方面,首次创立了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仲裁在维护劳动者权益方面的工作模式。
首问受理制,即劳动者到劳动仲裁院或劳动监察局反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问题,首问接待一方要即行接待、登记和受理;相互移送制是指在办理过程中,一方认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应当另一方处理的,要以书面形式将案卷及其证据材料移送另一方,《移送单》必须经过主管副院长、副局长签字,移送方对案件处理应给予协助和配合;联合办案制是指元旦、春节和国庆节等重大节假日,重大事件维稳,重大突发、群体信访事件及一方认定属疑难案件的,需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联合办案,共同研究提出解决方案;相互支持协作制是指一方办理案件时需要另一方协助、配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认定和解读时,另一方应给予支持;开辟绿色通道是指劳动监察在受理案件时认为应当通过诉讼程序或劳动者自愿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案件时,劳动仲裁应当启动仲裁简易办案程序,对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争议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开庭、及时裁决、快速结案。
协调机制的建立是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深入推进机关作风整顿、促进重点工作开展的重要成果,不但在投诉维权中形成局、院联动的工作格局,简化办事程序,落靠责任主体,公开办事流程,还避免推托办事,杜绝相互扯皮,建立“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良好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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