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孙吴县一居民来电反映,中央街西一路西侧一饭店的牌匾有六米多高,他所居住的二楼因被遮挡,采光严重不足,希望相关部门帮助解决问题。接到来电后,市长热线工作人员立即协调孙吴县长信访电话办处理。经责任单位现场查知,该饭店的牌匾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属于私设。孙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据《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一款规定对该饭店业主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现违规牌匾已整改完毕,解决了居民的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