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催生正风反腐新活力
——黑河市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综述
换届以来,黑河市纪委主动扛起责任担当,以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进工作落实,坚持从实际出发,认准一条改一条,成熟一项推一项,以一个个具体问题的突破带动全局循序渐进,改革经验在实践中转化为制度成果,推动上级方针和顶层设计落到实处,为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实保障。
守土尽责,种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田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要求,捋清党委和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权责关系,责任田分好了,怎么种,出多大成效,市纪委把功夫下在推进落实上。
三个强化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强化压实压紧责任。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办法》中,列出责任清单,严格市委书记负总责、纪委书记具体负责、各常委分工负责的“一岗双责”机制,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区,避免“一手硬、一手软”、“两张皮”等问题。强化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同时报告,推进了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也从体制上避免了压案等问题。强化同级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在今年县(市、区)纪委领导班子换届中,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市纪委会同组织部为主,突破无法有效同级监督问题。
三个完善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完善问责制度。将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敦促干部履职尽责,对全市100名党政干部因落实责任不力严肃问责。完善约谈制度,建立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约谈同级党政班子成员、党委(党组)其他班子成员约谈分管负责人制度,对民主测评未达到80分的市管处级干部全部约谈。完善“一案双查”制度。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以追责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各级党委、纪委主动履职意识得到强化,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三个坚持营造“不敢”、“知止”氛围。坚持监督常态化。突出重要节点、领域,公布举报电话,信访举报数量大幅增长,全社会参与监督机制建设逐步形成。市县成立60个检查组开展活动100余次,通过持久抓、深入抓,“四风”现象得到有力整治。坚持拍“苍蝇”不手软。对基层和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横,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现象和腐败问题零容忍,严厉查处84件,给群众带来更多的获得感。坚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先后开展“会所中的歪风”、收受“红包”等专项整治活动,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6个,处理223人,曝光典型案例,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使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
聚焦主业,回归监督执纪问责主阵地
围绕落实监督责任这个核心,回归党章规定的本职,“干什么”、“依据什么干”、“怎么干”等问题逐步厘清,定位更清晰、职责更明确、工作成效更明显。换届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举报5040件(次),初步核实问题线索1232件,谈话函询184件,立案805件,处分901人。
——机关内设机构再调整。先后两轮机构改革,增设纪检监察室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组建组织部、宣传部。调整后,减少了机构重叠和职能交叉,更多的力量向主业主责倾斜,监督执纪职能处室占内设机构的71.4%,监督执纪岗位占总编制的67%。
——议事协调机构再精简。从多个议事协调机构中抽身而出,退出54个,只保留13个,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整改,做到回归本位不错位。精力集中了,“术业有专攻”得到质的提升,以2015年为例,查办案件230件,同比上升43.8%,查处大要案132件,占立案总数的57.4%。
——增强纪检机构的独立性。调整县(市、区)纪委书记、市直派驻纪检组长和纪委书记分工,严格落实纪检组长专司党风廉政建设的分工要求,解决了履职错位、效率不高等问题,为保障监督权的专职性和权威性提供保证。
——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制定4项规章制度、实行全员培训,干部履职能力和自身作风得到提高和净化,不忘初心,坚守使命,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将“打铁自身硬”、防止“灯下黑”等要求落到实处。
探索实践,推动党内有效监督再延伸
强化党内监督,是通过派驻纪检机构和开展巡察工作来实现的,这也是制度反腐的有益尝试。目前,这两项工作正在健全相关配套制度,边摸索、边实践、边巩固、边拓展。
强化派驻机构的监督实效。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增设7家派驻机构,其中,人大和市政协是单独派驻。目前,全市共有市直纪委(派驻纪检组)39个,力争年底实现市直派驻机构全覆盖。强化派驻监督的有效性,实行统一管理,明确要求专司其职,明确界定监督职责,明确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党组的监督与被监督关系。派驻机构改革使党内监督延伸到以前的空白区域,在制度机制保障下,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其监督职能正在发力。
探索开展专项巡察。改进中央和省巡视制度,制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内容具体,程序简化,方法灵活,成为落实全覆盖要求的重要举措。目前,已建立巡察工作制度和机构,市委巡察办配置1正2副处级领导指数,增加3名行政编制。首轮巡察中,将围绕优化发展环境、插手工程建设、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对6家单位专项巡察,并延伸至所属窗口单位和基层科所队,让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创新理念,构建科学高效执纪新常态
立足凸显特色和提高效率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勇于摒弃单一、老套的“旧方子”,创新和丰富执纪审理的新手段,有效破解发现问题、处理问题中的障碍,营造了科学、和谐执纪的大环境。
转变审查方式。不吃干榨尽、不贪大求全,快查快结、快移快送,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后,对能够处理的及时处理,涉嫌犯罪的按程序移交司法机关,这是纪律审查工作转变方式的一个缩影。实践证明,快查快结、快移快送使审查实现短平快,减少暂存留存类线索,提升初核率,今年以来,处置问题线索、本年度立案、党员立案率、查处大要案实现“四上升”。
转变执纪形态。与“三个区分开来”相结合,探索实践“四种形态”,体现的是对党员干部严管厚爱的良苦用心,这是管党治党的重大创新。注重实践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轻微违纪和难以查证核实的线索,早“打招呼”、早“扯袖子”,督促党员干部远离底线。正确运用第二种形态,区分性质分类处置,目的是治病救人,防止微腐败演变成大祸害。目前,谈话函询、轻处分、组织适当处理比例提高到80%。谨慎采取后两种形态,盯紧“一把手”、严查“三类人”,对严重违纪的在采取纪律手段的同时,辅以调离、免职、降级等组织处理手段。
转变执纪重心。坚持“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以更强的责任感挺纪在前,从查违法向“盯违纪”转变,从以法律为底线向“以纪律为标尺”转变,工作重心由“法”转向“纪”,彰显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近年来,贪污贿赂等涉法类违纪案件占比下降,违反“六大纪律”等违纪案件数量增多,通过及时纠正和处理,干部作风、行政效能和发展环境明显提高和改善,引领党风政风民风持续向好,纪律建设逐步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