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全面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打造环境优美的城市新区——
我市加快推进市区棚户区改造
为改善棚户区居民的生活和居住条件,我市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不断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力度,全力推进市区棚户区改造工程。
我市城区原有棚户区居民18854户,已改造完成11520户,改造完成率达61%。市区棚户区居民还剩余7334户,其中政府主导的棚户区改造项目5项,计划改造4992户;企业参与开发建设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改造2348户,均列入明年省棚户区改造项目。预计到2020年,全面完成市区棚户区改造任务,把市区打造成为商业、教育等公共服务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城市新区。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工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听取棚改工作专题汇报,深入棚户区现场办公,加大棚改工作推进力度,努力做到配套设施与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并采取多项举措,推动市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全面铺开,重点推进”的整体战略,在抓好政府主导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同时,监管好企业参与的棚户区开发建设项目。
制定优惠政策,给予大力扶持。2009年,我市出台了棚户区改造有关优惠政策,将土地支持、税费减免、安置拆迁、住房保障等政策进行细化,把符合相关政策 法规 的优 惠政 策落 实到位。为进一步提高市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我市出台了市城区房地产去库存实施意见和城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管理办法,对加快棚户区改造起到积极促进作用。为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黑河市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安排,各相关单位抽调得力人员联合办公,由市棚改办协调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统一立项审批、统一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坚持统一受理、联合许可、并联许可、统一收费、统一时限的原则,加快了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规划、立项、审批、征收、建设等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
我市地处经济欠发达的高寒地区,施工期短,建筑成本高。为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加大房屋征收拆迁工作力度,我市按照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多方筹措资金,积极争取国家、省专项资金,加大地方财政资金预算安排,充分利用政府融资平台、成立黑河市龙祥公司,作为棚改工作承接主体。鼓励和支持企业、社会资金参与棚户区改造,拓宽棚户区改造项目投融资渠道,加快棚户区改造建设步伐。
为破解房屋征收拆迁难题,我市加大了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畅通了货币化安置渠道,采取棚户区居民自住购买、政府搭建购房信息服务平台、政府回购存量商品房等方式打通棚改回迁安置房和存量商品房通道。控制回购商品房价格,实行市场竞争撮合机制,合理控制普通商品房价格,鼓励和引导房地产企业让利,努力实现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达到50%以上目标要求,并对房屋征收补偿制定相应奖励补助标准。在房屋征收拆迁过程中,始终坚持以情拆迁、以理拆迁、以法拆迁的原则,尽力解决群众具体困难,执行政策阳光透明,尺度一致,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动员讲解,让群众了解城市规划建设目标和棚户区改造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