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族非常注重婚礼,赋予婚礼以美好的祝愿和期盼。鄂伦春族的婚礼是狂欢,是浪漫美好的。很早以前,鄂伦春族就实行严格的一夫一妻制,从婚姻的缔结到成婚有着一套完整的禁忌习俗和礼仪程序,既受社会习惯法的约束和限制,又具有浓烈的原始浪漫主义色彩。
父母定终身
鄂伦春族青年男女的婚姻均由父母包办,在其习惯中严格禁止男女婚姻自主,即使男女之间不同意,若是父母间同意,也就定下婚约。若发生逃婚或私奔现象,会受到严厉惩罚,轻则遭到毒打,重则丧生。虽然是父母包办,但是双方亦不是草率结合,而是要相互考察。人品、劳动技能是双方主要考虑因素,作为男方,要看女方是否贤惠,是否会操持家务,是否会鞣皮子,是否会做针线活;作为女方要看男方是否会打猎,打猎技能高是女方的首选条件。鄂伦春族交错从表婚比较普遍,而且堂姑母、堂舅母之女首先是婚配考虑的对象。过去外甥到舅舅家,只要表姐妹愿意即可同居,舅父母是不加干涉的。也存在指腹为婚的现象,两人感情好,为了加深感情使两家的友谊永远保持下去,便指腹为婚,若生下来的是同性,二人结为义兄弟和义姐妹,如果是异性便结下儿女亲家。
鄂伦春族成婚年龄较早,多在十五六左右。一般都是由男父母首先向女方家求婚,媒人在求婚的过程中起着很大的作用,因此,要请一个能说会道、能同女方家庭说上话的媒人去姑娘家里说合,乞求允婚。求婚一般须三次恳求方能成功,每次去都要带上烟、酒,先同姑娘父母喝酒,然后才能说明来意。姑娘的父母一般不轻易答应,即便同意也不马上作答,经过媒人的再三恳求,姑娘父母才能答应亲事,即便如此,他们也不明白表露,但敏感的媒人一旦听到有同意的意思就赶紧跪下磕头,于是这门亲事就算成了。由于媒人在订婚过程中起着很大的作用,所以,事成之后男方要向媒人赠送酒、野猪、皮袍等物,以表感谢。
酒马成婚仪
两个家庭结亲以后,男子一方要到女子一方认亲和过彩礼。认亲这天非常隆重,女方要邀来所有亲属相亲,作为未婚的夫妇要穿上盛装,男子皮袍上要用黑皮子镶边,坎肩的肩头要系上红布,并在背后和肩头绣上云卷纹,这是男子订婚的标志。女子也要换上新装,其订婚的主要标志在于头饰的变化,订婚前不盘头,订婚时则“把头发梳成两条辫子缠在头顶”,而且要修饰鬓角和眉毛。结婚这天头上要插满各种野花。
女婿随媒人、父母及婶母到女方家认亲。他们带着酒、一头野猪,在女方家设宴款待姑娘全家及亲属,除岳父母外,女婿要给女方家所有长辈磕头。
认亲以后另择吉日男方给女方过彩礼,彩礼一般为野猪、酒、马等物。其数目根据双方的商议情况而定,一般为马两匹,野猪一头,酒三四桶。由此可见,鄂伦春族的私有观念非常浓厚。而且收彩礼也非常严格,须经姑娘亲属过目,感到满意以后才能收下,否则还要更换,女家摆宴席邀请亲朋及男方过礼者饮宴,女婿向岳父母行磕头礼。
儿生未嫁时
再早,鄂伦春族在正式完婚以前就允许男女的性行为,在认亲的当天晚上,两人就俨然夫妻住在一起,睡在女方家“斜仁柱”即∧形住房左侧的“奥路”铺上,由姑娘的姐姐、嫂子等人为他们铺被褥。睡前的新娘、新郎共用一双筷子,合吃一碗“老考太”,以示同甘共苦,相互敬爱,百年偕老。这样在一起时间10天、20天以至个把月不等。过彩礼时,两人可以再次同住,因此,等到正式结婚之时,往往儿女成行。
成婚之时,新娘也把儿女一同带来,拜天地时,将小孩放到摇篮里,放到新郎、新娘的中间,并把小孩传给宾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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