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挂牌成立,标志着开始正式实施不动产登记。我市广大群众新申请办理的将不再是过去的“房本”,而是不动产权证书。
从8月25日起,市级房屋、土地、林权、草原登记停止办理,统一开展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市级所涉及的各类不动产登记工作及相关事宜由黑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登记。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后,原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继续有效。8月25日前原登记部门已经受理的登记业务,仍到原登记部门领取相关证书。在国家发改委物价司未出台具体收费标准前,不动产登记业务收费标准将延续以往房产收费标准,免收土地登记费,只收取房屋登记费和工本费。
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实施,标志着不动产登记职责的整合完毕,结束了在国土、房产、林业、畜牧等部门分散登记的局面。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明确了百姓对不动产的权属,便利了不动产权利的转移,也为反腐以及房产税的征收提供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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