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把“违规”当“合理”
琚有义
笔者在检查调研中发现,有的单位领导对审计部门指出的财务问题不以为然,常以“只能这么解释”、“我也没有办法”、“这个事情你懂的”等语句来搪塞敷衍,试图将一些违规事项蒙混过关。
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四风”问题明显收敛,但仍有少数同志抱着侥幸心理和“只要不违法就不会出问题”等错误思想,与中央的三令五申打“擦边球”,违规进行一些财务开支,削尖脑袋侵占国家公款,有的甚至还理直气壮,认为是理所当然。此风不除,后患无穷。
少数党员干部之所以敢顶风“违规办事”,一方面是思想认识模糊。有的认为领导交办的事,就要办好,哪怕超出一点标准、出一点格也无所谓,出了问题有领导担着;有的认为只要不做违法的事,就不会出事;有的认为反正是“公家”的钱,多花少花一个样。另一方面是执行制度不严。在公款支出的问题上,中央和地方都有明确的制度规定,公款怎么花、花在哪里,谁审批、谁签字、谁审查等都有严格的要求,但仍然存在违规花钱的现象,这说明有的单位和领导在执行财务制度规定方面还存在不严不实的问题。
要杜绝公款支出中存在的违规现象,笔者认为应做到以下三点:一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作表率。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因为职务原因,往往手握公款支出的审批权和签字权,领导干部如果没有定力,抵御不住私心杂念的诱惑,就很可能滥用手中的权力,给党和国家的财产带来损失,给自己的前途命运带来灾难。因此,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站在党、国家和人民的高度,坚定理想信念,坚守为官做人底线,坚决防止和克服私心杂念,审慎用好国家公款,把公款花在“刀刃”上,花在人民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始终以清正廉洁的形象来影响和带动部属去执行财务制度规定。二是制度规定的防线要守住。公款支出都有严格的流程,什么人什么环节该干什么事都有严格规定,一目了然。各级党员干部在涉及公款支出事项时,必须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始终以“党纪严于国法”的要求来警戒自己,始终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去顶住一切不合理的“招呼”、“请求”,始终以大公无私的精神去办理公事,始终做到坦坦荡荡做人、正正规规办事、清清白白为官。三是执纪监督利剑要亮出来。事实证明,很多违规甚至违法事件的发生,与审查监督不力有很大关系。在公款支出问题上,各级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都要坚决站到“第一线”,亮出执纪监督的“利剑”,守住自己的阵地,严格按制度规定对各项支出情况进行检查、审计,勇于发现问题,敢于直面问题,坚决处理问题,坚决做到“全面扫描无死角,盯住问题不放过”,以严肃的执纪监督问责来遏制住各类“违规”苗头,既保护住国家财产,又保护好党员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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