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机动车环保检测工作会议近日召开。会议旨在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范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管理,促进全市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健康有序发展,为创建国家级环保模范城贡献力量。
会议传达了省环保厅《关于尽快做好机动车环保检验相关工作的通知》,学习了机动车环保检测有关法律法规,通报了全市机动车环保检测有关情况,安排部署了下步工作。
会议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整合优化机动车环保和安全检验流程,推行机动车环保异地检验;要严格标志核发,切实发挥标志对车辆排放达标的确认作用;要严格按照部门职能,加强管理及规范权力运行。各地环保部门要尽快结合当地工作开展自查,尽快整改。下步,省环保厅将加强对机动车环保检验工作的督查,对环检机构问题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委托资质。
据了解,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大幅增加,机动车尾气排放已经成为我市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根据我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细则及省政府印发的《黑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等要求,市环保局高度重视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积极组织、协调,于2013年正式开始机动车尾气定期检测及环保合格标志核发工作,目前,共11家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通过委托,今年上半年共核发环保合格标志29000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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