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人尽享“黑河蓝”“边城绿”
——黑河市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十三五”期间,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始终位居全省前列,2019年占比达到100%,创历史最好水平;域内黑龙江、嫩江及其支流水质保持稳定,11个国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72.7%,较考核目标提高18.2个百分点;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一流生态环境的背后,彰显的是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成效。“十三五”以来,我市坚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强力推动实施《黑河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深入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污染治理取得显著成效,生态文明建设得到良好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增添绿色底色。
大气环境质量巩固提升。深入实施《黑河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淘汰改造建成区燃煤小锅炉274台,淘汰黄标车3599辆。强化“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管控,秸秆禁烧连续两年实现“零火点”,累计获得奖励资金1285.4万元。全面完成燃煤电厂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实施3家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
水环境质量稳中趋好。持续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出台《黑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办法》。11个国控考核断面全部达标。规划投资6.49亿元,实施山口湖和五大连池湖泊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科学划定136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推进水源地标准化建设。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提前完成44项环境问题整治。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实施12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项目。开展中俄界江水体联合监测17次,流域水质得到持续改善。
土壤环境安全保持稳定。全面实施《黑河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重点行业企业存疑地块排查,实施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完成国家2016年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和省2017年土壤污染防治试点项目调查评估,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生态建设步伐逐步加快。我市积极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完成了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2017年我市获得“省级生态市”荣誉称号,2019年爱辉区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北安市、五大连池市、孙吴县相继通过省级生态县(市)创建考核验收,全市国家级生态乡镇达到6个,省级生态县、乡镇、村比例分别达到83.3%、73.9%和61.4%。生态环境执法更加严格。我市始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全力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坚决落实整改措施,通过常态化跟踪问效,城镇污水治理、存量垃圾治理、饮用水管网改造等建设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围绕“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相继开展生态环境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严格查处排污企业违法行为。“十三五”期间,共检查企业1800余家,下达行政处罚140余件、罚款13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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