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活动受追捧 安全亲水莫放松
我市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及时提醒防范溺水事件发生
进入小暑节气后,我市气温逐渐升高,又适逢暑期假期,游泳、戏水等水上活动受到广大青少年的追捧,但与之相伴的是安全隐患的出现、溺水事件的高发。为了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我市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积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为青少年“亲水”安全护航。
市教育局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发布的4个防溺水安全预警,并提醒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务必认真落实防溺水工作各项要求,尽最大努力防止此类事件发生。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积极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通过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和以微信、钉钉家长群、电话等方式告知的方式,督促家长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监督,保障孩子安全。各学校组织开展暑期教育防范学生溺水专项行动,通过网上班队会的形式开展防溺水专题课,使每名学生牢记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游泳的儿童擅自下水施救的防溺水“六不”要求,要求家长做到知道孩子去哪里了、去干什么了、和谁去、什么时候回来的“四知道”。
为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严防溺水事件发生,我市水务部门在河道沿线设置护栏和警示标语,并在水利设施和水利项目周边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在汛期加大巡查频次,完善巡查路线,对周边安全隐患进行摸排。
市教育部门和水务部门提醒广大家长朋友,给孩子多些亲情陪伴,与孩子一起学习掌握自护自救知识,切实做好自我防护。提醒广大家长和孩子,尽量不在河边、亲水平台、工地水塘等区域玩耍;不捡拾掉入河道等水域的物品;不在河道边洗东西、钓鱼虾等;不在河道、湖泊等无安全设施、无施救人员的场所戏水或游泳;不在游泳池里嬉戏打闹;发现同伴溺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不可盲目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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