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部署,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查办破坏、干扰、影响经济发展环境案件作为工作重点,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和部门、单位破坏发展环境案件,为营造黑河全面振兴的良好政务、市场、法治、人文等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市纪委现将近期查处的破坏发展环境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嫩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劳动仲裁院院长杨久福及嫩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仲裁股仲裁员兼工会副主任李孟珊违规收费。在国家2009年1月1日起取消劳动合同鉴证费收费项目的情况下,于2010年6月至2015年9月间,仍违反规定收取劳动合同工本费、鉴证费,且在收费过程中不开具收据。2016年5月,杨久福、李孟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五大连池市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张坤及五大连池市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股原股长张敏滥用职权,违规为企业办理采矿许可证。自2003年7月至2010年5月,在明知六家采石场缺少环境保护措施材料和林业部门批准文件材料的情况下,仍将六家采石场通过初审上报,为六家采石场办理了采矿许可证。张坤、张敏犯滥用职权罪,免予刑事处罚。2016年5月,张坤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降低退休待遇;张敏被降低退休待遇。
3.逊克县水利局原局长王英民滥用职权,擅自低价向外承包土地,给国家造成损失问题。2007年3月,王英民在未对土地承包市场价格进行调查的情况下,擅自将160公顷土地以低价向外承包20年。王英民犯滥用职权罪,免予刑事处罚。 2016年5月,王英民被降低退休待遇。
通报说,上述典型案件虽然发生在个别单位和公职人员身上,但也反映出一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失职渎职。全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要从上述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例中汲取教训、警钟长鸣,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破坏发展环境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特别是对不收敛、不收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肆意妄为、顶风违纪的,将下猛药、出重拳、严惩处。对问题和案件频发、社会影响恶劣、发展环境长期得不到改善、企业反映强烈的地区,坚持“一案双查”“一问三责”,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同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层层传导压力,始终保持重典治乱的高压态势,为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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