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黑河时政 社会新闻 行业动态 文体新闻 边境旅贸 民生新闻 全市各地 俄罗斯信息 阅读俄罗斯
时空黑河 生态黑河 新闻纵深 新闻专题 黑河概览 国内要闻 国际热点 评 论 服 务 媒体看黑河
·阿联酋对中国公民开放落地签证  ·过期药品往哪扔?  ·三招防范出境游信用卡遭盗刷  ·今年9月1日起这些新规为你我解忧  ·国管公积金最新提取流程  ·不动产登记,你都知道哪些内容?  ·“微信旅游”需谨慎  ·警惕朋友圈这6个“坑”  ·家用液化气瓶有“三忌”  ·国家质检总局:几乎所有进口食品均有不符合我国标准情况 
  您当前的位置 :黑河新闻网 > 边境旅贸 正文
跨境电商新政有关监管要求暂缓执行
http://heihe.dbw.cn   2016-05-31 09:14:00
黑河日报手机报 权威的视角 丰富的内容
周一至周五 每天以彩信形式发送
订阅方式:移动用户编辑短信HHRB发送到10658333,根据提示回复Y即可。

  财政部近日发布消息,明确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已通知实施,对跨境电商新政中规定的有关监管要求给予一年的过渡期,旨在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平稳过渡,促进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财政部关税司确认,经国务院批准,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含第二批)中规定的有关监管要求给予一年的过渡期,海关总署、质检总局日前已通知实施。

   该司负责人指出,自2012年以来,天津、上海、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重庆、福州、平潭等10个试点城市开展了网购保税进口和直购进口业务,其他部分城市也开展了直购进口业务。最新实施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中规定,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需按货物验核通关单,并对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保健食品等商品提出了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

   这位负责人表示,为使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逐步适应监管要求,此次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设置了过渡期,在2017年5月11日前(含5月11日),对上述10个试点城市经营的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暂不验核通关单,暂不执行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的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对所有地区的直购模式也暂不执行上述商品的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

   该负责人表示,这一过渡期监管措施将有利于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平稳过渡,有利于探索适应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发展特点的监管模式,有利于引导企业积极适应规范的监管要求,促进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该负责人同时强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范围内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继续按照今年发布的《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征税。 据新华社

 
作者: 来源:黑河日报 编辑:安静
黑河时政 更多>>
相关新闻
点击排行  
黑河时政 更多>>
影音黑河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