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每展一卷书,便仿佛在聆听一个明媚的世界。读诗言、读礼行、读历史、读人生,读九万里山河壮美,读五千年岁月沧桑,读方寸地人情冷暖,读弹指间生死聚散。
毕淑敏说,书不是胭脂,却会使人新颜永驻。我感谢,感谢这千千万的字迹在我的生命里站成永恒,感谢你在我人生的旅途中与我芬芳相伴。
我是农民家的孩子,父亲说,我是苞谷地里种下的子儿。垄沟里长出的苗儿,土坷垃里刨出的根。母亲用她仅会的那一首诗,在我牙牙学语的时候,一字一句一遍一遍不厌其烦地教会了我“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从此,黑土地成为我的信仰!
当我第一次懵懵懂懂地走进学堂,第一次捧起那泛着新鲜墨香的课本,第一次听老师讲起那动听的故事,我仿佛发现了无穷的宝藏,置身于快乐的殿堂,而那一张小小的书桌却承载了我的梦想!
鲜艳的红领巾,闪亮的团徽,庄严的党旗都曾见证了我的成长。我一天天地长大,一本本书更是成了我的良师,我的益友,我一生不离不弃的灵魂伴侣。我捧起了童话故事,捧起了科幻小说,捧起了百科全书,捧起了世界名著——就像捧起了整个世界。父母给了我生命,书籍却给了我追求梦想的力量。
然而,那时的我,却以为我的梦想在远方。
当我从恬淡澄澈的乡野,顽强的流入高楼林立车水马龙的都市,走进一栋栋一层层一幢幢相竞豪华的万家灯火,走进奇奇幻幻烟烟霞霞花花绿绿莺莺转转的霓虹阵列,眼前的一切一切,是那样的令我不知所措。
我生活在灯火辉煌的都市,却找不到前进的方向,流连穿梭在一望无垠的海边,却失去了追逐的力量。直到我读到汪国真的《我喜欢出发》。文中提到:“我喜欢出发。凡是到达了的地方,都属于昨天。哪怕那山再青,那水再秀,那风再温柔。太深的流连便成了一种羁绊,绊住的不仅是双脚,还有未来。”
那一刻,我忽然明白,我丢掉了自己的根,背弃了自己的信仰。于是我整理行装,回到生我养我的这片黑土地,回到我出发的地方,再次融进这清新的田野,清清的小河,粗糙的野风,芬芳的泥土,质朴的乡音,浓浓的亲情……乡下娃儿骨子里的倔强,却再也止不住的泪水涟涟,这才是我几多年暑来寒往的梦乡。
刘禹锡在《陋室铭》中写道:“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斯是陋室,唯吾德馨。”也许我们青山不显,秀水不名,既不靠神仙,也无需灵龙,我们只相信自己,相信书籍带给我们改变命运的力量!
案头书香酬壮志,青春做伴好放歌。感谢书籍,让我找到了自己的路。感谢家乡,给我一个挥洒热血的舞台。让我与书香为伴,书写无悔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