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媒体经常曝光青年人结婚女方漫天要价、攀比彩礼,农村婚丧事大操大办、大搞封建迷信活动等新闻。近日,有媒体报道了山西等地的“冥婚”现象,上演了一出出人间“丑剧”、“闹剧”。分析上述现象,笔者认为,原因有很多,但当事人受陋习影响不容小视。
陋习,《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不好的习惯”,它具有历史性、长期性、顽固性和群体性等特点。陋习不除,将直接或间接影响一个人、一个家庭、一个单位、一个地方的思维方式和风俗习惯,阻碍发展进步。据媒体报道,有的家庭因儿女结婚而背负大量债务陷入贫困;有的家庭操办“冥婚”动辄花费数万元甚至十几万元,为此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等等。因此,清除社会上残存的一些陋习就成了当前一项急迫的任务。
向陋习“说不”,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负首责。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通过舆论宣传、行为引导等方式,教育引导社会群众认清陋习的本质和危害,自觉培养文明习惯。同时,各级领导要率先垂范、从我做起,以自身的行动带动社会培育新风正气。对那些清除陋习不力,或是知陋不改、以陋为美的党员干部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社会基层组织要负起“讲文明、树新风”的重要职责。乡镇、街道以及社区、农村等单位,要通过宣传、教育、引导、监督等手段,下大力气消除陋习赖以生存的土壤,真正使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陈规陋习去除、文明新风扑面的良好社会风尚。
每一位社会公民要勇敢地和身边的陋习作斗争。要提高辨别善与恶、美与丑的能力,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抵制一切封建的、反动的、与文明进步理念相违背的言行,一点一滴培育社会的新风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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