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近日出台《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依法依规全面解决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农村地区因婚嫁或外出务工多年被注销原籍户口、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或无国籍人非婚生育以及其他无户口人员的户口登记问题。
黑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