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依法打击涉林违法行为,建立森林防火长效机制,近日,爱辉区林业局制定了森林资源保护网格化管理问责办法,对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实行网格化管理。
全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按照“定人、定界、定责”的原则,实行三级网格化管理模式。以乡镇行政界、林场界、营林区界、林班界为网格落实责任区,网格化责任区落实三级责任人,林业局包线领导、森林公安局、林业站为Ⅰ级责任人,林场场长为Ⅱ级责任人,林场班子成员、管理人员、管护人员(管护队集体)为Ⅲ级责任人。
为使网格化管理取得实效,这个局建立了网格巡查、信息上报、监督考核、责任问责四项工作机制。同时,还将对相关部门及网格管理干部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专项考核,落实奖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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