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法官,要锤炼坚强意志,决不能倒在糖衣炮弹下,我不能改变别人的想法,但可以坚持自己的信念。”这是爱辉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审委蓝晓娜的工作格言。她在审判岗位上工作了20多个年头,长期的学习和实践,培养了她作为新时代女法官所具有的用心、用情、用爱办案的为民情怀,造就了她精湛的审判艺术和“专家型、复合型”的法官素质,先后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巾帼建功标兵”、“龙江最美法官”、省“三八红旗手”标兵、省“维护妇女儿童十佳法官”、“全市百姓好口碑十佳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
耐心劝导倾情化解纠纷
一对再婚老人共同生活了20年,但因为性格不合,诉讼至法院要求离婚。女方找到蓝晓娜,从衣兜里掏出皱皱巴巴的一沓钱,想让蓝法官收下。看着老人颤抖的双手和绝望的眼神,蓝晓娜的眼睛湿润了,她将钱塞回到老人手里说:“大娘,这钱我不会要,请相信法院、相信我,一定为你们找到一个圆满解决问题的方法。”她有时间就上门做双方的思想工作,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满意的离婚协议。
法律天平虽无情却有情
2015年,曲某的丈夫为曲某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五份寿险,附加重大疾病保险,保险金额为5万元。在交付了首期保险费一年后,曲某被诊断为甲状腺癌,曲某丈夫到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认为曲某不属于保险公司理赔范围,拒绝赔付。曲某诉至爱辉区法院,蓝晓娜接手了这个案子。她经过仔细研究和审理认为,曲某在该保险合同限期内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给付曲某保险金5万元。
基层普法解心结暖人心
为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作为爱辉区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庭长的她,在工作中不仅做到了依法审结好每起案件,还始终把法律宣传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在繁忙的工作之余主动担任院里的普法宣传员,带领女干警多次深入街道、社区、村屯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多次在市、区妇联举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培训班上讲座。20年来,先后为市区4家中小学校、12个社区、30多个单位、20多家企业普法讲座80余次,参与上街普法宣传40余次,接受社会群众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
作为基层法院的一名普通法官,蓝晓娜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但20多年来,她扎根于基层,始终如一日地践行着自己当初的誓言,秉公司法,服务百姓,春风化雨般解决当事人的困难,用至诚至热的态度维护百姓的权益,以尽职尽责的理念捍卫着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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