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0日,嫩江县一居民反映,县内有出租车无照经营,希望相关部门尽快调查处理。接到来电后,市长热线工作人员立即协调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处理。经查,来电人所反映的千里马轿车系报废且套牌套色出租车,经乘客证实该车为提供劳务确有发生费用结算。经协调,道路运输管理处依据《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对车主下达了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