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中共爱辉县委派出了土改工作队进入张地营子村,给和我一样的穷人带来了希望和光明。我积极参加到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中,成为了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员。
经过土地改革,没收了地主、富农的土地和大量财物,分给了穷苦人,穷苦人真正地当家做了主人。
1954年初,党中央发出了《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决议》,在农村掀起了大办农业社的热潮。县委决定五区在张地营子村、泡子沿村先成立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试点。成立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是继土地改革后又一次翻天覆地的变革,把土改时分给农民的土地集中到社里,统一经营耕作,在我国没有先例,只是听说苏联有集体农庄。
建立初级合作社,村党支部研究决定成立光明合作社,曾任过村农会主席、党支部书记的人任主任。
宣传阶段后,开始报名。有两名党员、几名青年、几名贫雇农积极报名,大多数人持观望态度。报名不到十户,太少了。刚刚解放,人的传统观念是最难打破的。县区工作组经过入户走访,反复宣传,逐步打消了人们的思想顾虑,最后,26户报名。他们中有两名党员,13户贫农(有4户是单身汉),13户中农(其中一户军烈属)。又选举了办事公正、有丰富领导经验、农活儿全面的冯世强为副主任,崔修业为会计,党员关文治等4人为委员。
初级合作社在敲锣打鼓的喜庆氛围中成立,成为那年村中最热门的话题。村民的眼睛盯着这个“典型”。入社的社员们引以为荣,没入上社的年轻人表示遗憾,多数人持观望态度。还有人看笑话,风言风语,也有人仇视这一新生事物。
3月下旬,春风融化大地,小麦即将播种。社员们欢天喜地把自家的马套上车,装上爬犁、马槽等农具送到社里,那个得意劲儿真让人羡慕。然后,按自报公议的原则对入社的大牲畜、农具等作价,力争达到人人满意。最高最壮岁口好的马定价500元,子种折价(斤),小麦0.086元,大豆0.0525元,燕麦0.0372元,谷子0.04元,黑豆0.05元,活鸡每只0.80元,麻袋每条1.00元。社里不付现金,先顶每个劳动力150元的生产费股金和130元的公有化股金,余款待合作社分红时付还。社员有困难交不上者,待年末分红时扣出,不计利息。社里重新丈量了社员的土地,按地坐落、地力划等评地租。地租、马匹等年末分红中逐年还清。劳动实行记工取酬,按劳分红,有包工计件、计酬相结合的分配形式。
光明社的社员在社委会的带领下,团结一心,以社为家,树立集体主义思想,发扬大集体的优势,在当年旱灾面前积极抗旱,获得了粮食大丰收。没有加入合作社的村民因互助组人少力单,没有获得好的收成。人们深刻地认识到合作社人多力量大,加入合作社才能多打粮食、多收入,只有响应党中央、毛主席的“组织起来,走集体化道路”的号召,才能过上好日子,更多的村民期盼来年加入合作社。
1955年春,张地营子村发光社、红光社相继成立。全村大多数村民积极自愿地入了社。从此,张地营子村民走上了共同富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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