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市积极探索和实践乡镇党代表在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作用的新形式,创新推行“三双”制度,有效促进党代表发挥正能量。
建立“双询制度”,发挥党代表“参谋”作用。重大决策征询制度,乡镇党委凡有重大事项、重要决策,事先都进行民意征询,尤其是在党委讨论、决定社会发展规划、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等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时,都邀请相关党代表列席会议,参与讨论研究。近几年,乡镇党代表共列席党委会70余次,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50余项,均得到了采纳。热点问题质询制度,规定一定数量代表联名可以就党代会有关决议和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事项,以书面形式向党委提出质询,由党代表联络站专人负责做好收集、梳理、登记、办理工作,承办单位接到代表的询案时,在认真调查落实的基础上,采取个别反馈或公开答复的形式,在一定时间内应作出书面答复。几年来,各乡镇共收集代表质询10余次,反馈办结20余件。
实行“双联制度”,发挥党代表“桥梁”作用。党委委员联系党代表制度,每位党委委员联系2至3名党代表,通过走访谈心、调查研究、组织恳谈等方式,收集、综合党代表对党委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建议,要求做到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所联系党代表会议,每半年至少与党代表进行一次谈心,每年至少作一次家访。近年来,各乡镇党委委员共与党代表开展谈心谈话1200余人次,组织调查研究、民情恳谈80余次。党代表联系党员制度,每名党代表至少联系3至5户老党员、军烈属、特困户、种植(养殖)大户,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了解联系对象及周边群众的思想动态和生产生活状况,倾听党员、群众对党的自身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几年来,党代表为党员群众提供致富信息143条,提供帮扶慰问金13万余元,帮助协调贷款45万元,解决实际问题76个。
推行“双评制度”,发挥党代表“监督”作用。党代表监督评议领导班子和成员制度,注重加强对乡镇党委班子及其领导成员的日常监督,结合领导班子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组织党代表评议乡镇党委班子及领导班子成员,重点监督其思想、工作、作风情况,及时向党组织反映所了解和掌握的情况,评议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调整使用依据之一。党员监督评议党代表制度,党代表每年定期向原选举单位进行述职,根据党代表述职情况,由原选举单位党员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对其进行满意度测评,将测评结果作为年终考核、评优评模、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进一步规范党代表行为。近年来,开展党代表评议领导班子30余次,党员评议党代表80余次,较好地发挥了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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