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纪委监察局下发《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明纪律要求,严防“四风”问题反弹的通知》,就切实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作出安排部署,重申并提出“七个严禁”纪律要求。
《通知》指出,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政治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劲头,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强明察暗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零容忍”严惩戒,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坚持“一案双查”,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警示作用,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做到“七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违规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违规公款吃喝或借食堂、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向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或将相关费用摊派、转嫁给下属单位或其他企事业单位;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礼券等;严禁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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