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爱辉区法院积极推行院领导办案机制,并制定了详细的实施办法,明确了办案任务和具体要求,促使院领导办案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截至目前,该院院长、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共办案219件。
日前,爱辉区法院审结了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被告黑河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当庭将承揽报酬人民币3.7万元交付给原告某装修公司,该案即时清结。
2014年初,原告黑河市某装修公司为被告黑河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楼房进行电梯门包口、轿厢保护层安装等作业。各项费用合计6.7万元,被告黑河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只给付3万元,尚欠3.7万元未付。原告黑河市某装修公司索要未果,诉至爱辉区法院。
该案由副院长于炳成担任审判长,庭审中,在两名合议庭成员的配合下,于炳成凭借着深厚的法律功底、严谨的审判作风、娴熟的审判技巧和高超的庭审驾驭能力,推动庭审规范有序进行。在询问当事人意见后,于炳成根据双方当事人调解意愿,耐心细致地开展调解工作,积极探知双方当事人和解主张,努力寻找调解突破口和双方利益平衡点,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有效综合平衡。最终促使双方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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