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吴县检察院根据自侦办案工作需求,不断加大现代化技术手段在办案工作中的应用,目前,建成涵盖手机取证和计算机取证功能的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
实验室总使用面积50余平方米,分为:案件受理登记区,手机检验工作区,硬盘数据恢复分析区,卷宗打印、装订、销毁区,数据固定区和案件资料存放区6个区域。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的投入使用,大大提高电子信息数据的监控与获取技术水平,进一步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