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红旗湿地自然保护区于2008年5月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保护区位于孙吴县城西部,地处孙吴县林业局红旗林场施业区内。地理坐标为北纬49°17′~49°27′,东经126°53′~127°05′。保护区东西均与孙吴县红旗林场接壤,南与孙吴县正阳林场相连,北至红旗林场场部、黑河市林业局平山林场。保护区总面积为21283公顷。核心区面积8218公顷,缓冲区面积6334公顷,实验区面积6731公顷。其中湿地面积为7624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的35.8%。
红旗湿地自然保护区是典型的内陆水域与湿地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以保护内陆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及其野生动植物物种为宗旨,集保护与恢复、科研监测、宣教培训、多种经营和生态旅游于一体的综合性自然保护区。
在保护区千余种生物中,有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8种,有国家Ⅰ级保护动物6种,国家Ⅱ级保护动物37种,列为国家有重要经济和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130余种。
保护区地处大兴安岭与小兴安岭的过渡地带,保存着完好的高纬度地区林间湿地及次生林森林资源,生物多样性丰富,是黑龙江流域重要的林间湿地生态系统,对黑龙江支流逊别拉河流域的生态系统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进而对黑龙江流域的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等均具有重要作用。
2009年9月,根据《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黑龙江省红旗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的通知》精神,成立“黑龙江孙吴红旗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依据《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的规定,该局组织工作人员对保护区内的放牧点、地营子等进行了全面的清理,着力减少保护区核心区的人类活动,努力净化核心区。在春秋两季重点管护期,对重点区域全面加强巡护、死看死守,坚持全天候不间断巡护,扩大巡护范围、增加巡护次数,努力做到不留死角死面,有效控制了破坏湿地、森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同时,对保护区内的耕地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并制定了植被恢复和退耕还湿规划,使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和保护能力日益完善。
黑龙江省红旗湿地自然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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