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新《预算法》,促进全市各预算单位更好地树立责任意识,从整体上全力推进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日前,市财政局出台了《市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从2016预算年度起施行。
办法规定了我市现阶段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对象主要是部门预算整体支出、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管理的主要内容是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指出了财政支出的绩效目标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首次明确绩效评价结果要接受社会监督,作为政府决策依据,竞争性资金分配要与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申报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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