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现代畜牧产业发展的意见》精神,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切实提高现代畜牧业生产水平,努力建设高品质畜产品生产基地、提高高品质乳制品生产能力,近日,市政府提出设立畜牧产业发展基金等十条关于扶持现代畜牧产业发展的意见。
意见提出,设立畜牧产业发展基金。利用黑河市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设立现代畜牧产业发展子基金,引导创业投资机构以参股方式共同支持畜牧业龙头企业发展。各地也要建立支持现代畜牧产业发展的引导基金,支持现代畜牧业健康快速发展。
盘活畜牧生产领域存量资产。畜牧部门负责规模奶牛场奶牛登记备案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规模养殖场、养殖合作社、草业公司机械设备登记备案工作。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对符合确权登记申请条件、权属来源合法、界址清楚无争议、面积准确的新建规模养殖场进行确权并登记发证。开展草原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推广奶牛、能繁母猪、肉牛能繁母牛保单质押贷款和股权质押贷款。
安排市级现代畜牧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市政府每年安排资金1000万元,专项用于扶持高品质畜产品和高品质乳制品基地建设以及“互联网+现代畜牧业”建设,加强畜禽养殖、屠宰、交易、流通、防疫、活体畜禽抵押贷款监管等监控体系建设。各地每年要拿出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的20%支持现代畜牧产业发展。
建立政策性畜牧业信贷担保平台。贯彻落实财政部、农业部、中国银监会《关于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指导意见》精神,建立由财政支持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有效化解制约畜牧业发展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增加信贷资金投入,加大政府贴息力度。金融机构要在信贷资金投向、投量、期限、利率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并不断创新增信手段,改进金融服务,增加信贷资金有效供给。对用于畜牧产业发展的贷款给予政策性贴息。符合省级规定贷款贴息条件的规模养殖场,在享受省级给予的贷款贴息补贴基础上,各地要按照规定比例贴息到位;对未纳入省级贴息补助范围内的其他规模养殖场,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贷款贴息补贴办法予以贴息。
鼓励和支持畜牧养殖场(户)参与畜牧养殖保险。积极推进能繁母猪、奶牛养殖政策性保险,努力扩展育肥猪政策性保险、肉牛能繁母牛险种。各级财政要按照补贴标准给予保费补助。
积极协调解决畜牧养殖用地问题。本着既有利于资源保护,又有利于畜牧业发展的原则,依法依规利用林地资源,妥善解决畜牧业养殖用地问题。把畜禽养殖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切实保障畜禽标准化、规模化养殖用地需求。
加快饲草饲料产业发展。实施农牧对接战略,支持养殖企业、草业公司(合作社)青贮饲料订单种植和养殖场种养结合。各地要对种植苜蓿、青贮玉米的种殖户给予适当种子补贴,对畜牧专用机械按照省政府确定的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给予适当倾斜。
积极推动畜禽排泄物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各地要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科学确定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合理安排畜禽养殖生产布局,支持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搞好雨污分流,推广干清粪方式,进行多途径粪污肥料化利用。各地要对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给予适当补贴。
加快发展“互联网+现代畜牧业”。各地要制定“互联网+现代畜牧业”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养殖—屠宰—加工—仓储—营销全产业链质量监控体系建设和活体畜禽抵押贷款监管平台建设,建立信息整合和共享机制,通过二维码实现“互联网+全生产过程营销”。要组织和引导畜产品加工企业、规模养殖场、养殖合作社、家庭牧场开办特色网店,加强线上销售,实现由“养得好”向“卖得好”转变。对网上销售优秀特色网店予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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