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也可以作为民事案件的证据……”10月30日上午,爱辉区法院第一期“法官讲坛”开讲,全院干警齐聚一堂,聚精会神地聆听了民事审判一庭庭长付海林讲授的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为进一步活跃法官文化,加强业务交流,提高干警办案执法水平,爱辉区法院推出为期1个月每周1期的“法官讲坛”活动。此次活动突出以努力提升法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为目标,通过外出培训法官回院授课、优秀业务骨干法官亲身讲授为主要形式,学习内容将涉及民诉法、行政法、立案审判、执行、商事审判知识等六个方面。
据悉,此次“法官讲坛”活动是爱辉区法院创建“学习型法院”的重要举措之一,今后该院将对法官讲坛活动计划、导向等继续进行调整,不断丰富形式和内容,优化队伍的知识结构和整体素质,从而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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