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30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鉴于戴春雷同志已向黑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辞职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黑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戴春雷同志辞去黑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黑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并报黑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