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五大连池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案中案,有力打击了违法犯罪嚣张气焰,净化了社会治安秩序。
10月11日8时,哈尔滨市居民张某某到五大连池市公安局报案:称其在该市的朋友王某某家被抢劫并被砍伤。
五大连池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警力开展案件的侦查工作。经对报案人张某某详细询问获悉:现年41岁的“被害人”张某某家住哈尔滨市系无业人员。10月10日19时许,张某某和女友姚某某、朋友冯某某,乘朋友揣某某的轿车,4人从哈市来到五大连池市。当晚,由五大连池市的朋友王某某安排食宿。10月11日早晨,揣某某提出修车,王某某带领张某某、揣某某、冯某某三人去修理部,因修理部未开门,王某某和张某某驾车去接姚某某,到姚住处见其没起床,王某某谎称回家穿件衣服,就和张某某回到王家。到家后,王某某伙同已经在其家里的两个十三、四岁的男孩将张某某的手脚用手机数据线捆绑,抢走张某某身上现金3000余元,华为手机一部及手表一块,张某某在反抗中手臂及手掌被砍伤。
民警通过细心侦查发现张某某的身份证是伪造的,遂感到案件复杂。于是,侦查人员围绕张某某的真实身份以及其他人进入五大连池市卡口监控以及在五大连池市的行动轨迹进行了分析研判,发现张某某的朋友王某某驾驶的红色雪佛兰轿车于10月10日晚曾由五大连池市进入讷河市境内。
经进一步侦查,张某某供认,10月10日晚,王某某驾车和揣某某、冯某某及王某某的朋友“小胖”一起去了讷河市,但不知道王等人去讷河市做什么。侦查员立即与讷河市警方取得联系获知a,10月10日晚,讷河市人民医院停车场发生了一起盗窃案,一台哈尔滨市牌照的起亚智跑车后风挡玻璃被砸,车内4个背包(内有茅台酒4瓶,皮夹克2件,香烟若干条)被盗。通过比对确认,案发现场嫌疑车辆就是王某某所驾红色雪佛兰轿车。
民警在立即控制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的同时,确定讷河发生的砸车盗窃案,除“小胖”外,系五大连池市二龙山农垦社区王某某(24岁)、哈尔滨市南岗区揣某某(46岁)、哈尔滨市香坊区冯某某(46岁)3名无业犯罪嫌疑人所为。对此,民警对3名犯罪嫌疑人展开抓捕工作。在抓捕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揣某某将没来得及修理的汽车遗弃在修理部,在车内发现了讷河市砸车案中被盗窃的双肩背包一个,揣某某、冯某某已闻风逃跑。11日17时许,民警在五大连池市二龙山农场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抓获,在其钱包内发现疑似冰毒的2小袋白色晶体,衣兜内搜出了吸食毒品用工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供述:10月10日晚,由王某某驾驶的红色雪佛兰轿车同哈市来的朋友张某某、揣某某、冯某某到讷河市人民医院停车场,把一轿车的后风挡玻璃砸碎,将车内四个背包(内有茅台酒4瓶,皮夹克2件,香烟若干条)盗走。作案后返回王家,在王家,王某某、揣某某、冯某某、张某某吸食了冰毒。因盗窃分赃不均,第二天,王某某伙同他人对张某某实施了抢劫。张某某本想到公安机关报案,整治王某某,却也暴露了自己的犯罪行为。至此,五大连池市警方在破获王某某等抢劫案中,相继又侦破了王某某、揣某某、冯某某、张某某等人砸车盗窃案和王某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等涉嫌抢劫案和吸食毒品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对在逃的嫌疑人揣某某、冯某某正在全力追捕中。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盗窃案已移交讷河市警方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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