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青年因身无分文遂生邪念,尾随一对母女回家,在楼道内持刀抢劫。近日,爱辉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被告人张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00元。
被告人张某今年20岁,只有小学文化,没有工作,整日游荡。今年2月21日19时许,张某独自一人在黑河市华夏宴席广场附近闲逛时,因其身上没钱遂产生抢劫他人财物的想法。
张某发现被害人吴某与其女儿往黑龙大厦方向行走时,便尾随吴某来到附近一居民小区住宅楼,在吴某与女儿进入自家楼道内时,张某手持随身携带的一把水果刀冲到吴某身后,用刀架在吴某颈部上说:“你把钱给我,我不伤害你和孩子。”吴某便将钱包(内有1840元)从拎包内取出,张某将吴某的钱包抢走,随后离开作案现场。
3月4日,被告人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但赃款已被张某挥霍。案发后,被告人张某亲属赔偿被害人吴某经济损失2000元,并取得了吴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方法强行劫取他人合法财物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案发后,张某自愿认罪,且其亲属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并且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故对其可以从轻处罚。遂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了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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