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吴县委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履行反腐倡廉主体责任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总开关”,切实履行好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主要领导第一责任及班子成员分管领导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加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抓书记、书记抓,把主体责任扛起来。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由上至下、全面覆盖的责任体系和层层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县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工作勤过问、勤检查、勤督促,对干部常提醒、勤敲打、严要求。人大、政府、政协各个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部门、包保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责任落实、宣传教育、案件查办等具体工作,做到经济、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抓到哪里,全县上下切实形成了无死角、全覆盖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县委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全面落实“三转”要求,促进纪委回归主业,对纪委监察局参与的领导小组、协调小组、联席会议等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全面清理,由原来的65个精简至10个,进一步强化了执纪监督职能。
严措施、抓落实,把主体责任落下去。制定并认真执行县《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行“四个一”监督检查考核办法,不定期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高度重视抓好廉政教育,坚持做好重大节日提前公告相关规定等工作,2014年以来,先后组织3000余名党员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严格落实签订责任状、报告工作、述责述廉、廉政谈话和约谈、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等制度,2014年以来,开展廉政谈话121人,约谈33人,诫勉谈话49人。督促各党委(党组)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列入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和述职的重要内容,全县各党(工)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355份。抓制度完善促落实,先后制定完善了《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实施细则》等10多个制度,有力保障主体责任落实。
强考核、严问责,把主体责任抓到位。孙吴县委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特别突出对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关键岗位和重要位置负责人的考查,组成6个检查组,对11个乡镇、84家县直单位进行考核。召开述责述廉会议12个,639名科级干部进行了述责述廉。坚持作风建设常抓不懈,抓出习惯、抓出长效,把顶风违纪搞“四风”列为纪检审查的重点,组成6个暗访组,查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2个,对2名责任人给予了党纪处分。县委还结合作风建设,清理废止不适宜制度24个,修订完善工作制度186个,新制定出台制度9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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