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几个社区了解到,“僵尸车”的频繁出现令其头疼不已。一边是居民的频频投诉,一边是社区无权处理的尴尬。几名社区工作人员坦言,对此事如何处理,他们感到很无奈。
一
近日,记者在龙科街世纪花园小区附近某楼旁的人行道上看到了一辆“僵尸车”,4个轮胎都已没气,车牌为“黑N”开头。据附近商铺业主介绍说,该车停放于此至少已经三四年了,它在小区附近人行道上多年“岿然不动”,引起了居民的不满。据金兰社区工作人员说,“该车风吹日晒没人管,可如果不移走又实在影响周边整体的环境。”
另一辆“僵尸车”停放在交警佳苑某区3号楼前,透过车窗可以看到车内堆放有罐子、箱子等杂物。该车车主的父母表示,车是孩子在原单位上班时使用的,如今单位已破产多年,既无人来收车,也没人过问,车停放于此后再也没开过。
二
在龙滨路停放的“僵尸车”车窗上,曾经有过一张限期处理通知单。对此,社区工作人员摇头表示无奈,多年都没联系上车主,社区工作人员又无权对该车进行处理,“限期处理通知单是贴给车主看的,至今也联系不上车主,我们也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走。”
“如果是自行车,我们可以在征得车主同意后为其联系收废品的师傅,但汽车就真的是没辙了。”社区工作人员说,曾有报废“僵尸车”的车主表示打算拆车卖零件,但被社区及时制止了。“听说这样做是不允许的”。
三
一名社区工作人员表示,不少小区的“僵尸车”貌似已该报废,但真要走报废流程又障碍重重。
据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所有人可向机动车回收公司提交机动车,由该公司为其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非营运机动车所有人携带相关证件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而大型客车、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须在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根据上述要求,不少小区的“僵尸车”面临找不到车主的尴尬境地,要求其拿出相关证件更是难上加难,还有一些“僵尸车”虽未“面目全非”,但也“非伤即残”。有社区工作人员曾想过为“僵尸车”找一处存放的地方,但由此产生的费用如何解决又成为一个棘手问题……究竟该如何处理这些“僵尸车”?您有啥好的建议或解决办法吗?
停放在交警佳苑某小区的僵尸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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