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下大笔赌债,关某无力偿还,于是想到去偷商铺。他选择下手的是自己工作所在的市区内某食品批发部的库房。2014年4月至6月间,他共盗窃了价值人民币4303元的食品。同年6月27日,关某在经济合作区被公安机关抓获。
5月22日,爱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人关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关某今年46岁,初中文化,职业是驾驶员。1996年2月2日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13年5月,关某被某食品批发部聘为货车驾驶员,具体工作为该批发部取货、送货等。 2014年4月,关某因赌博欠债,产生了盗窃批发部库房货物的想法。关某便趁批发部业主给其批发部库房钥匙让其取货的机会,私自配制批发部黑龙大厦附近仓库等三处库房钥匙,并租用了龙滨嘉苑一处车库准备藏匿赃物。2014年4月至6月间,关某多次用其私配的钥匙进入库房内,盗得康师傅方便面17箱、金牌肉松饼4箱、真心曲奇饼干2箱等食品,并将上述赃物藏匿于其事先承租的车库内欲销售。经作价,被盗赃物共价值人民币4303元。
案发后,关某所盗赃物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并返还失主,关某亲属又赔偿了失主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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