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家医院花掉了31万元治疗“性病”后,徐某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只花156元即治愈了所谓的“尖锐湿疣”。徐先后找到两家医院,退回了28万元的治疗费。
花了31万都没能看好的病,居然只花156元便治愈了。尽管涉事院方认错退款,但由此而引发的舆论和公众对于医疗乱象的质疑,并不意外。
31万的天价医疗单究竟是如何产生的,当然不能因为涉事医疗机构退了大部分钱,便一笔勾销,相关医疗机构以及医生在天价医疗费中所扮演的角色,也仍需彻查。
不过,31万的天价医疗费,固然暴露出医疗服务中乱收费现象之严重,但假如因此便将其解读为医疗界的普遍现象,甚至再度撕裂医患之间的互信,恐怕同样是过度阐释。毕竟,患者最终花156元治愈,也是在正规医疗机构获得的服务,而之所以一些患者会陷入天价医疗的泥淖之中,除了一些医疗机构有意设置的陷阱之外,也与患者缺乏对于医疗机构的鉴别与选择,甚至因为对于疾病有所忌讳,故意不去正规医院,仅仅根据一些网络上的咨询却不辨良莠,最终落入不良医疗陷阱有关。
此外,同一种病,不同医疗机构的医疗费是否就一定要大差不差,才算是童叟无欺,的确也不必太过绝对。且不说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医疗能力存在差异,即便是同一医院水平相当的不同医生,对于疾病的判断与给出的治疗方案,都不大可能雷同。医疗本身是个性化的服务,只要不是故意误诊或是恶意乱收费,并不能说同一种病的不同治疗方案与治疗费上的差异,都是医疗乱象。从这个意义上说,“31万看不好156元治好”,其背后的医疗收费乱象,当然需要追问并追责。但对于这一案例,却不宜过度阐释,更不必进一步撕裂医患关系。相反,医疗服务趋利化从根本上的消解,以及医疗服务咨询的客观可信与去陷阱化,确保患者能够获得可资信赖的医疗咨询,让“156元治好”成为患者的首选,而不是被“31万看不好”先声夺人地忽悠去,或许才更为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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