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15日电 日前,交通运输部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未来我国将在综合交通运输体制、交通运输现代市场体系、收费公路体制、现代运输服务等领域改革上取得新突破。《意见》对近期公众十分关心的收费公路和出租车体制改革的方向进行了明确。
为深化收费公路改革,《意见》明确,要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和社会多元化的出行需求,按照使用者付费、债务风险可控等原则,完善收费公路发展机制;要制定收费公路改革方案,加快推进《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完善收费公路信息公开制度。今后,收费公路管理模式将进行改革:政府投资的收费公路实行收支两条线,通行费收支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对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及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的经营性高速公路,实行特许经营。此外,收费公路通行费率形成机制也将进行改革,实现通行费率与营运服务水平等挂钩。
对近两年涌现出来的手机召车等新型服务模式,《意见》给出的方向是:加强规范管理、鼓励发展多样化约车服务。针对出租车未来发展,《意见》指出,要科学定位出租汽车服务,完善运力投放机制,科学调节出租汽车总量,推进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等方式配置出租汽车的车辆经营权;完善出租汽车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形成与公共交通合理的比价关系;推动出租汽车行业实行公司化、集约化经营和员工制管理,进一步形成畅通有序的行业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机制。
完善交通运输现代市场体系方面,《意见》提出,要逐步放开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等竞争性环节价格;提高公共交通、农村客运、航道等公益性服务定价透明度,公示收费项目和服务标准;加快修订《港口收费规则》。为加强对从业人员动态监管,今后还将制定并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
精简审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方面,《意见》明确,要进一步加大水运、海事等领域简政放权力度,减少交通运输建设投资、生产经营活动等审批;要在公共汽电车、轨道交通等运营服务领域进一步引入竞争机制,采取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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