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京7月5日电 南京近日出台困境未成年人寄养家庭评估标准,探索家庭寄养的养育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寄养家庭。据了解,寄养家庭有相当高的标准,对经济收入、家庭成员甚至照料人的婚姻情况都有规定。
南京市民政局有关人士介绍说,根据摸底调查统计,全市有超过3000名困境未成年人,其中包括父母双方服刑、吸毒强戒、重病重残、失踪等监护缺失的儿童。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副局长许银虎介绍说,以往,南京只为儿童福利院内的孤儿选择家庭寄养,为了让监护缺失儿童能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南京在鼓楼区探索家庭寄养的养育方式,面向全区公开征集寄养家庭。据介绍,寄养类型分为三种,即假期寄养、临时寄养、阶段性寄养。
“寄养”的申请条件虽不如“领养(或收养)”严苛,但也有相当高的要求。南京市民政局近日制定的《南京市困境未成年人寄养家庭评估标准》规定,“主要照料人离异次数不应超过2次,本次婚姻应持续满2年。夫妻及家人不争吵打架”,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当地人均居住水平;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在当地处于中等水平以上;家庭成员未患有传染病或者精神疾病;家庭成员无犯罪记录,无不良生活嗜好等等。
据介绍,对寄养家庭,南京市还规定了评估标准,如果评估不达标,将取消寄养。许银虎透露,政府将出钱购买服务,请专业的社会组织来及时跟踪、评估寄养家庭的情况,包括提供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此外,社区、爱心人士如果发现被寄养的孩子有啥问题,也可以随时向这些社会组织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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