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部门将用严实求真作风为我省优化发展环境提供消防安全保障。”近日,省公安消防总队党委书记、总队长葛相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消防部门按照我省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将“优化发展环境”作为战略性工程,重点围绕简政放权、提高效率、便捷服务、维护消防安全稳定等方面,真正使优化发展环境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葛相君介绍说,2013年以来,全省消防部门出台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同时,通过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量、整治执法腐败、改进执法服务等,为优化发展环境、保障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近日,省公安消防总队又按照省委、省政府、省公安厅的部署要求,出台优化发展环境26条措施,进一步叫响“人人都是政府形象、人人都是服务窗口、人人都是联系纽带、人人都是发展环境”的口号,不断提升消防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全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简政放权,简化工作流程。能下放到基层的权力全部下放到基层,能简化的工作程序全部简化,使社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就近办理相关事项,并不再受到复杂繁琐程序的困扰。对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实行属地就近原则,所有依法应备案的建设项目均报由属地县(市)、区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监督抽查。对具备申报条件的场所,根据单位申请,实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并审批,简化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提高效率,加快办理速度。最大限度缩减行政审批时间,使社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少等待,甚至不等待,高兴而来,满意而归。一是提高消防行政审批时效。对于一般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减为7个工作日。特殊建设工程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评审时限由30个工作日缩减为15个工作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及复查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减为7个工作日。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由10个工作日缩减为5个工作日。二是开辟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对国家和地方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实施专人负责全程跟踪指导。在工程方案或初步设计阶段提前介入,提供技术指导。对规模较大、建设周期较长的工程,在确保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分项目、分阶段实施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三是加强窗口服务。全面推行和落实服务承诺、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制,并简化消防审批申报材料要求。
从严监管,规范文明执法。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能,大力消除火灾隐患,严肃惩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全力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保障守法企业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同时,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防止简单粗暴和随意执法,杜绝“乱关、乱停、乱罚”现象。对消防违法行为轻微并当场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以教育警示为主,可不予处罚。对主动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的,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
明责肃纪,确保落地见效。推行执法公开、“阳光执法”,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改进执法服务,对于执法不公、不廉、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消防工作的满意度,树立消防部队的良好形象。
葛相君总队长还表示,在改进执法服务的同时,全省消防部队还将把培育“有灵魂、有本事、有血性、有品德”的新一代革命军人作为提升部队战斗力的根本,强化实战化训练,不断提升攻坚打赢能力,做好打硬仗、打恶仗、打大仗的充分准备,为保卫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尽好守土之责,守护一方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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