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黑河6月4日讯 为维护国家信息安全,落实国家邮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国家机关公文寄递渠道管理,近日,市邮政管理局向全市各邮政、快递企业下发了《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管理的通知》。并对黑河市辖区及各县(市)邮政、快递企业进行了文件精神传达和法律法规培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市邮政管理局《通知》要求邮政公司和各快递企业要切实提高对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管理的认识,认真按照《邮政法》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公文寄递。并要求各快递企业通过在营业窗口张贴通告、企业网站告知、业务员主动提醒、快递运单服务协议中以醒目、载明的方式提示用户。此外,《通知》还对国家机关公文认定做出进一步说明,对主体范围、内容、形式等方面做进一步解释。邮政企业要切实肩负起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的法定职责,切实做好国家机关公文的寄递服务工作,确保国家机关公文寄递安全。今后,市邮政管理局将发挥监管职能,不定期开展公文寄递专项整治工作,对于快递企业有违反规定寄递机关公文行为的,将没收其非法所得,并按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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