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黑河6月2日讯 摘要:1995年1月28日,黑龙江鹤岗市南山矿发生了一起枪杀11人的恶性抢劫案件,罪犯抢劫的目标是当晚存放在小仓库中的近百万工资款,这些钱原本次日是要发给矿上工人过年的。孙永义、严彬、田强、田军平均年龄二十出头,平时常混在一起,四人性格各有特点:孙永义是“总策划”。
1995年1月28日,黑龙江鹤岗市南山矿发生了一起枪杀11人的恶性抢劫案件,罪犯抢劫的目标是当晚存放在小仓库中的近百万工资款,这些钱原本次日是要发给矿上工人过年的。四名凶徒提前精心谋划,三人隐居、一人“卧底”绘制地图。当晚,他们驾驶着杀死司机抢来的汽车冲进了南山矿存钱的小仓库,与经警及保卫人员上演激烈枪战,现场遗留下了11具尸体,案件导致12个家庭家破人亡。近日,记者采访到了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总队副总队长陈增,从事刑事技术现场勘查检验鉴定工作34年的陈增,向记者讲述了这起特大杀人抢劫案的来龙去脉。
【密谋】
四青年性格各异 为钱集结各有分工
孙永义、严彬、田强、田军平均年龄二十出头,平时常混在一起,四人性格各有特点:
孙永义是“总策划”。他性格沉稳,城府很深。落网后,成为团伙中最难审讯的嫌疑人;
严彬是团伙中的“军师”,性格开朗,爱看书和电影,善于研究作战计划。平日对犯罪纪实、法制案例等书颇感兴趣,《刑事侦查学》是他当时常翻阅的一本书。《古惑仔》是当时风靡大陆的港产电影,严彬对其十分痴迷,曾多次表达过对影片中黑帮打杀、江湖风云的向往。
田强、田军兄弟二人性格暴躁,特别是哥哥田强,十几岁时便被公安机关处理过。作为枪手,兄弟二人行事果断、手段残忍,在团伙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四人集结的目的只有一个—为钱。
数次作案练手四人伺机“干票大的”
“1·28大案”的密谋始于1994年9月,但实际上,早在1990年,由孙永义和田强合谋的抢枪案,便为日后的惊天大案埋下了伏笔。案发于1990年12月19日晚,孙永义、田强为了日后犯案方便,便开始琢磨如何能搞到一支枪,二人通过精心策划,将当地一派出所民警高某杀害,把第一支武器弄到了手。手里有了枪,孙永义和田强开始放肆起来,1991年1月25日,二人持枪抢劫了小金鹤储蓄所。但因当时储蓄所工作人员奋力反抗并报了警,抢劫未能得逞,眼看警方就要赶到,二人仓惶逃跑。
案发当晚,孙永义、田强曾被列为嫌疑人,警方将二人传唤到公安机关审讯,两人编造了不在场证据。在随后的辨认过程中,由于二人都曾回家换过衣服,再加上辨认人受到了惊吓,失去了辨认能力,当天两人未被认定为抢劫犯,就这样孙和田瞒天过海,在法网边缘兜了个圈,又被放了回去。1992年12月4日,孙永义、田强、严彬三人商量要再干一票,经过简单谋划,三人抢劫了当地一煤矿18万元的工资款。这次抢劫成功后,孙永义曾跟同伙表示:“这次成功说明只要咱们策划到位,就没什么难的。”此后,田强将亲弟弟田军拉入伙,四人组成了一个犯罪团伙,开始攒着劲干一票大的。
提前四个月准备一人当“卧底”三人租房隐身
作为在矿区长大的孩子,孙永义四人十分清楚,每年春节前,都会有巨额的矿工工资款存放在矿上,四人商定后选定了矿工较多,工资数额巨大的南山矿作为下手目标。1994年9月,他们便开始精心策划、反复密谋。为了制造不在场证据,1994年10月,田强以去韩国打工为由,淡出了亲友的视线,搬进了事先租好的一处平房里。两个月后,平日里靠卖白条鸡为生的孙永义以外出做买卖为名,也搬进了出租房隐蔽起来。没过多久,田军也不声不响地住了进去,三名狂徒隐身在出租屋里,伺机对南山矿的工资巨款下手。
犯罪团伙中,担任军师的严彬并没有住进出租屋,他凭借在南山矿水电科工作的便利,承担了一项重要的任务—在矿区当“卧底”,绘制南山矿矿区地图,并详细掌握保卫科楼内各房间的结构。
为获得作案车辆 两次劫车杀死一名司机
1995年1月17日这天,这伙凶犯得知当月矿上的工资即将发放,立即决定当天就对南山矿实施抢劫,按照事先的计划,几人打算先抢一台车,杀掉司机掩藏尸体后,开着抢来的车去作案。当天,四人一起打到了一台出租车,当车开到僻静地点时,他们对司机张广林下了手,但四人没想到,张广林在被击打头部后,拼命反抗,带伤跳车逃走。四人商量后,担心留了活口会暴露身份,果断放弃了当天的抢劫计划,将车开到郊区后,弃车逃跑。
1月28日,几人得知矿上已经开始发放工资了,但工资并没有发完,还有大量工资款在矿区的保卫科内,于是决定立即行动。当天,他们又租了一台车,并将司机房某杀害,抛尸在一个马葫芦里。早在两个月前,这个马葫芦就被几名凶徒提前选定为租车司机的葬身地。如果说司机房某当天被选定是个偶然,那此前被凶徒杀害的民警高某,他的死几乎是必然。为了搞到枪,他们曾花几个月的时间寻找、跟踪民警高某。
【案发】
掐准时间 冲进经警队射杀4名经警
1995年1月28日,农历腊月二十八傍晚,下班的矿工拎着矿灯三五成群地走在回家的路上,临近年关,街上的人并不多。当晚18时50分许,一辆“北京212”吉普车悄悄开进了南山矿的大院,行驶中车速很慢,似乎在等待着什么。吉普车行至南山矿北楼总务科的楼前时停了下来,过了几分钟,吉普车突然转了个弯,开到了南山矿保卫科的门前,车辆快速停下,四个人影从车上一跃而出,冲向了保卫科。四人分成两组,像掐准了时间一样,19时同时从左右两侧进入保卫科的经警队队长室和值班室,持枪开始了疯狂扫射。
据案发后幸存的经警回忆,当晚案发前,有4名经警在经警队队长室内,1名保卫干部在值班室,另有4名经警在存钱的小仓库内值守,还有一名经警带着儿子去矿上浴池洗澡了。大约19时许,经警队队长室的门突然被拽开,一个戴女式假发套的人站在门口,还未等几名经警回身看一下进来的人是谁,这名男扮女装的男子端起枪就是一阵乱射,将室内的4名经警击中,随后进来的一个身穿半截黑毛呢大衣的男子上前,又朝4名经警补了数枪,前后只用了十几秒时间。
侥幸躲过第一轮扫射四保卫与凶徒展开枪战
几乎是在经警室的四名经警倒下的同时,走廊西头的保卫科里也响起了枪声,一个戴假发套的人率先端枪冲进会议室,接着冲进值班室。值班室只有一名保卫干部在看报纸,当场被一枪打死。接着,戴警帽的男子手持钢珠枪进去补枪,并从保卫干部尸体上抢到一支“五四式”手枪替换掉原来的武器。由于四名凶徒经过多次踩点,对矿内情况非常熟悉,当天他们射杀值班室和经警队长室内的保卫人员后,立即来到了与值班室相邻的小仓库内,打算对小仓库里放着的5个贴有封条的帆布袋下手,袋中装有近百万的现金。
但人算不如天算,几名凶徒以为已经杀光了所有的保卫人员,却没想到,本来在值班室内还有另外4名经警,当时这四人刚刚离开值班室到小仓库内值守,四人侥幸躲过了第一轮扫射。在听到经警队和保卫科值班室响起枪声后,小仓库中的四人先后持枪冲了出去。经警张永华刚刚冲出仓库,就被歹徒开枪击中。歹徒使用的是小口径步枪,中弹以后伤口不大,张永华还能带伤还击,一枪击中了一名歹徒的脸部。这个歹徒大叫一声,向后倒下。但张永华也被击中要害,虽然伤口不大,随后也因为失血性休克死亡;保卫科长姜道生听到枪声以后,趁乱冲到了二楼,跑进有人值班的调度室打电话报案,并交代关灯;而另外两名经警陈学礼和张国明则手持冲锋枪死守仓库。凶徒塞炸药包强攻企图炸毁小仓库
见一名同伙倒下了,剩下的三名歹徒立即攻到小仓库门口,开始用力砸门。外面砸一下门,手持“五六式”冲锋枪的张国明就向外打一枪。张国明当过兵,手中又是支冲锋枪,使门外的歹徒有所忌惮。陈学礼朝门外喊话:“谁进来我就打死谁!”外面的歹徒见状大喊:“我炸死
你!”这时,门板被踹掉一块,又被踹开一条缝。外面的歹徒往里塞炸药包,这是煤矿用的炸药包,威力很大,一旦爆炸,仓库里的两名经警不可能活命。经警张国明见状,立即一梭子打出去。歹徒听到枪声,急忙向旁边躲避。紧接着,两名经警用力将门顶住,顶门时刚好把炸药的导火索夹断,导致歹徒无法通过点火引爆炸药。
就在警匪激烈枪战期间,还有不明情况的人陆续走向值班室,结果都遭遇不幸。经警张治国这天夜里没班,吃过晚饭后,领着11岁的儿子到矿上洗澡。由于水池新换水,儿子怕烫,没有洗成。张治国领着儿子想到办公室去看电视,恰好一场激战后楼里出现短暂间歇。毫无觉察的父子俩刚进入大楼,就被几发子弹击中,父子全部死亡。经警田利华当晚在主楼值班,到19时多点,觉得口渴,到北楼找水喝,结果也被一发子弹击中头部死亡。经警宋师平离单位很近,晚上到矿上办点儿小事,听到北楼似乎有枪响,便摸进了楼里。刚进门就被凶犯一枪打倒在门斗里,接着又被补了一枪。
【侦破】
警方通过左眼和文身 辨认出死亡凶手
当日20时起,鹤岗市的大街小巷、各交通要道上,全副武装的公安民警已上岗到位,开始了彻夜巡逻、堵截和清查。由省公安厅牵头的“1·28”专案领导小组第一时
间成立。“1·28”的枪声惊动了公安部,全国有名的刑侦专家、痕检专家、法医专家陆续抵达鹤岗南山矿,全力投入“1·28”大案的侦破战役。
经过现场勘查,警方发现歹徒使用的主要是猎枪。在当时的东北,猎枪还是可以合法购买使用的。仅鹤岗一地,合法猎枪就有近千支,周边几个市县的合法猎枪总数不下上万把,所以从枪械追查歹徒几乎不可能。刑侦专家经过现场勘查,对歹徒作案的手法分析后,认为这些歹徒相当专业,动作娴熟、枪法准确、分工明确,心理素质非常好,肯定不是初犯,而是惯犯。经过一番艰苦的摸、排、查,专家们的意见渐渐统一:破案的突破口应该是第11号尸体。在清理出的11具尸体中,其余10具都陆续对上号,只有第11号尸体烧毁最为严重,面部严重变形。
警方对第11号尸体进行解剖后发现,其头部有弹道重合的痕迹,并形成这样的意见:保卫干部张永华一枪击中了这名歹徒的右颊,但并未使其毙命,由于同伙弄不走他,或者根本不想弄走他,就朝他脸上补枪灭口。一枪补在右颊,一枪补在左眼。这样,又有了新的疑点,警方分析,按常理再补一枪足以毙命,为什么还要补第二枪呢?尤其是打在眼球上不合情理,除非那个罪犯左眼部有明显的特征。15日上午,“1·28”大案又有重大突破,再次勘验第11号尸体时,警方发现其左上臂有暗黑色文身图案。文身照片很快被加印出400张,当天中午即被分发到各分局、矿务局公安处和看守所、收审所、治安拘留所及劳教院。鹤岗市公安系统高速运转起来,破案指挥部下达了硬性任务,要求最迟于第二天晚上查明第11号尸源的身份。
当天下午,收审所12监号的一名狱警看过文身照片后报告说:“我敢肯定这个人就是田强。”这名辨认出尸体的狱警很快被带到破案指挥部。警方根据狱警提供的线索,确定了这具左眼有毛病、身上有文身的尸体,属于曾有过前科的田强。
审讯曾陷入僵局 团伙“军师”最先招供
确定尸体的身份后,孙永义、严彬和田强的弟弟田军很快便进入了破案指挥部的视线,警方迅速将三人逮捕归案。然而,对三人的审讯却一度陷入僵局,他们对所犯罪行拒不承认,并提供了各自的不在场证明。
警方转换思路,对三人亲属做进一步的工作,在得到了三人亲属的口供后,警方根据几处疑点,对三人展开了新一轮的审讯。首先被攻破的是严彬,“案子是我和孙永义、田强、田军干的,死的人的确是田强,我们几个人里孙永义是领头的。那天的车是孙永义租的,司机被我们用枪打死,扔在汽校后面的马葫芦里了……”很快,办案民警根据严彬提供的藏尸地点,在马葫芦里找到了司机房某的尸体,并在文化路附近的一栋楼房里找到了凶器。清点后发现,几名凶徒藏匿有双筒立管截短猎枪、五连发猎枪、小口径半自动步枪等多支枪支、刺刀、以及百余发子弹,火力形同一个小型军火库。当这些武器弹药摆在孙永义面前时,他先是一愣,然后不由自主地跪下了,交待了自己策划、犯案的全部经过。1995年3月2日,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孙永义、严彬、田军抢劫杀人案。同年3月11日上午,在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宣判执行大会结束后,3名罪犯立即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文中罪犯均为化名)(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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