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黑河5月20日讯“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再次提高,贷款最长期限延长到30年”……不久前召开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上传出的这则消息,着实让不少上班族兴奋不已,住房公积金话题再次成为广大机关企事业职工关注的热点。当前黑河公积金还有哪些新政出台?使用公积金需要哪些要件?带着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负责人。
利好一:贷款额度提高还贷期限延长
伴随着住房公积金归集额的增长和职工住房消费需求不断增大,近年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三次调高,此次调整幅度最大: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35万元调整为45万元,缴存职工夫妻共同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贷款最长期限由20年调整为30年,还款最大年龄由法定退休年龄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这一调整,对于有贷款打算的职工来说无疑是重大利好消息。与此同时,为了更好地服务缴存职工办理贷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了新的贷款工作流程,进一步简化规范了贷款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按照上级要求取消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评估等中间环节收费,提高了办事效率,减轻了职工负担。同时,在全市大力推广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据统计,2014年发放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1564万元,比上年增长221%。截至今年4月末,已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429243万元,贷款余额203909万元,共有4.5万余户城镇和部分农场职工家庭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解决了住房困难或者改善了住房条件。
利好二: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除了调高贷款额度延长还贷期限外,住房公积金新政策的另一大利好消息也备受市民关注。“可以提取公积金付房租吗?都需要哪些条件?”……近日,随着住房公积金新政的出台,市住房公积金部门接到的咨询电话明显增多。接受记者采访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现在起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工作人员提醒,只要同时符合5种条件,即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当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未因购房或偿还住房贷款已提取过住房公积金;无法律法规设定不得提取的其他情形的缴存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值得注意的是,租住公租房和商品房的提取金额有所不同。按照相关规定,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夫妻双方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近12个月实际支付房租的费用,黑河市区每年最高提取限额为10000元,各县市每年最高提取限额为7000元。在提取时限上则规定,在连续租赁期内,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夫妻双方均申请租房提取的,可同时一次性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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